公意在绝大多数时候是公正的,尽管并不是绝大多数时候是正确的。公意和众意仍然是有区别的,公意关注的是公众的利益,众意往往代表的仍然是个人的利益。公意的产生需要在未事先串联的情况下对某个特定话题进行讨论,而众意的产生是因为派系的产生。
公意与众意产生的过程也非常不同,在可以追述的确实存在过的理想情况下,我们看到朴实的人们坐在大树底下处理国事。有一个问题很让人困惑,一个治理明智的国家,是需要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来作为保障,还是事实上只需要很少的法律?
当需要新的法律时,几乎每个人都已经明白了这种必要性,第一个将法律议案提出来的人,只不过是表达出了公意而已。这是对于一种比较理想情况下的假设,然而缺乏可以考证的事实。而对于那些研究社会关系的学者而言,他们发现的是逐渐变得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纠纷,而为了处理这种复杂情况,借助法律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是能找到的不错解决方案,但这是否等于确认了造成社会混乱的原因是在于缺少法律支持呢?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公意的表达该通过何种途径仍然没有最佳的答案。不过至少可以有两个选择,代议制或者直接民主制,对于直接民主制而言,从历史上看这种机制最终的结果非常容易造成专制的产生,所以对于目前的比较先进的政治体而言,通常都采用的是代议制。代议制当然也有问题,代议制构建出的一套复杂体系非常难以控制,但正是因为这种复杂性,也从较大的程度上避免了由于公意容易被控制的特性而产生的专制。
投票并不是表达公意的正确途径,却是迄今为止唯一可行的方式。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开篇第一句就说过,公意并不总是正确的。对公意的迷信是一种会带来极权主义的危险倾向,想想伽利略不得不承认自己错了的故事就能明白这点。暴政,在很多事实上是来自于大多数人的。这在中国历史上也很常见,温习一下几位法家代表人物的故事就能发现最终在他们的治理下发生了什么事情。
公意事实上与自由无关,拜伦也曾描述过,在无边无际欢快的海洋上,海盗的思想和心怀同样也自由得如同大海一般。可惜的是,操纵公意最好的手法就是为公意和自由描上千丝万缕的暧昧关系。
公意的泛滥叫做民主的暴政,在中国就是文革,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但公意需要由各种途径予以表达,这并不代表公意可以取代政府,直接民主可能表达了公意却极大地损害了效率。政党在某种程度上是表达公意的有效途径,这就是为什么政党的功能之一是民主的工具。言论自由也是很重要的表达公意的途径,有效地疏导出很多社会矛盾。因为法律永远只能是有权者的立法,必然只能代表一部分的意见。zack开始研究法律和政治学了哈哈~~~
Comment by fffairy — July 30, 2008 @ 11:50 am
@fairy
业余兴趣而已,要说法律,那您是专业人士,以后还要多向你学习。
Comment by zack — July 30, 2008 @ 4:14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