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多了吧,iTunes上销售了接近50亿首的数字歌曲。这实际是自1995年互联网技术时代开始以来,数字营销里屈指可数的成功案例。而就在这一两年里,另一个领域里正在逐渐开始尝试复制这条道路。
Google开始建立在线的图书馆,iPhone上电子书阅读器的应用已经超过了游戏,Amazon推出了Kindle。这一切迹象都或多或少说明在iTunes之后,下一个数字营销的热点领域将是图书。
当然,iTunes的成功也有许多时机的因素。若不是最初的iTunes只能运行于Mac之上,四大国际唱片公司恐怕也不会爽快将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给苹果。毕竟在那个时代,如果只是作为一次风险不大的尝试,又何乐而不为呢?
iPod也是iTunes不断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苹果公司卓越的产品设计和品牌运营能力,在那个年代,或许也只有SONY可以不相伯仲。另一方面,也许当时还没有人认识到数字营销是发展长尾市场的适宜途径。
书籍,也许是最类似音乐的一个产品,因此不经意间忽然发现,Google,Apple和Amazon似乎都开始对这个新领域的入口抢占开始了布局。但除了这些公司的产品优劣之外,还取决于出版业的巨头们将版权交于谁,而这次,有iTunes作为借鉴,传统行业的巨头们恐怕也会变得更加精明。
这些事情如果在中国大陆,恐怕时机尚未到来,无论版权还是内容本身的生产和积累程度都还存在许多不足,即便有公司可以做出具有iPod品质的接口产品,也难以解决更多环境的问题。
似乎数字化一直被视为对传统行业的冲击,但事实不完全如此,不要忘记,即便是到2012年,iTunes在全球音乐市场的份额也才有望超过25%。这并不是一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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